南京、镇江两地散布着29处南朝帝王、贵族陵墓的神道石刻,是研究六朝制度的“活化石”,由于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存在保护标准不统一、执法力度有差异等问题。
8月28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此前的25日,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了《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两市相继审议《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标志着南京都市圈首个文物保护地方协同立法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京、镇江共同的文化名片,两地人大机关通过跨市协同制定文保地方性法规,打破行政壁垒、统一保护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将为跨区域文化遗产的协同立法保护与协调发展提供经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表示。
南朝陵墓石刻与北朝石窟寺呼应,在东亚石刻艺术史上地位突出,其“陵园-神道-石刻”三位一体的格局是独特的纪念性景观体系。这29处石刻距今约1500年,承载着南朝政治、经济、宗教等多方面信息,见证了江南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

位于镇江句容市的梁南康简王萧绩墓石刻。
由于石刻分布在南京江宁区、栖霞区和镇江丹阳市、句容市,保护标准不统一,执法力度有差异。同时,保护管理权责分散,涉及文物、规划、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的情况。立法过程中,南京、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就相关条款进行充分讨论,推动两地法规既保持协同性,又有地方特色。
澎湃新闻了解到,进入首次审议的《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不设章节,共23条条款,体现“小而精”的立法特点。从界定保护对象入手,《条例(草案)》拟明确南朝陵墓石刻的范围为列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南朝帝王陵墓的地上石刻、地下墓葬及相关陵园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具体包括石兽、石柱、石碑等遗存,墓葬、神道、陵墙及相关附属建(构)筑物等遗存,以及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
《条例(草案)》拟提出,“南京市人民政府应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加强在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协同、资源整合、价值挖掘、制度衔接、工作协作等的沟通与合作,尤其要共同推动南朝陵墓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以形成跨区域保护合力。
保护区划内的精细化管理是保护工作的关键。《条例(草案)》拟构建起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下埋藏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递进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确保本体、结构功能、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划定“行为红线”,细化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性行为,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山取土、修建坟墓。同时,划定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对南朝陵墓及石刻进行整体性保护,明确由市文物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考古调查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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