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回应前员工指控:“完全是造谣污蔑”

华熙生物回应前员工指控:“完全是造谣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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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5日晚,一名自称“原华熙生物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兼全球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的李姓人士在社交媒体平台称,将公开华熙集团相关的信披违规、欺诈发行等行为。

事件发生后,7月26日中午,华熙生物于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络不实信息的严正声明》(下称“《严正声明》”)。

华熙生物表示:“昨日晚间,我司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发布关于我司的严重不实信息。经核实,该信息发布于境外网站,内容纯属捏造,恶意歪曲事实,严重损害我司声誉,其中部分内容涉及政治谣言,性质极其恶劣。”

华熙生物提出,该信息发布者李某曾任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华熙昕宇”)市场部总监,事发前在华熙工作18个月;2018年,李某骗取本应支付给券商的900万元,涉职务侵占;华熙昕宇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同期,李某向公司写下道歉信。

《严正声明》中提及的“华熙昕宇”是华熙生物的控股股东,成立于2000年1月3日,实控人为赵燕。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华熙昕宇持股华熙生物2.835亿股,占比58.86%。

同在7月26日,据华熙生物方面介绍,华熙昕宇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华熙昕宇的报案。

华熙生物披露来龙去脉

对比华熙生物的历史信披消息可知,李某目前公开之事大都属于“炒冷饭”,华熙生物此前基本都已对相关事项做了信披。

其中,李某提及的发债流程中违规操作,大约发生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招股书中,华熙生物已对华熙昕宇2017年可交换债发行相关事项做了披露。

据华熙生物招股书,华熙昕宇于2017年5月向深交所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债”),并于2017年12月完成发行;在可交换债券发行过程中,华熙昕宇按照规定提交未经审计的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因2017年上半年签署的多份协议及相关活动在2017年下半年终止执行,华熙昕宇根据实际业务调整情况,在2017年下半年冲回部分原确认的成本费用。

另外,华熙昕宇已根据2017年各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在年度终了后进行了汇算清缴。

并且,根据华熙生物方面披露的消息,在相关事项中,李某本人还存在职务侵占行为。

据华熙生物方面提供的资料,2018年,李某通过个人注册第三方公司的方式,在公司发债流程中违规操作,骗取了本应支付给券商的900万元款项,后续券商在查看华熙昕宇年报时发现该笔款项异常,李某的职务侵占行为暴露;事发后,华熙昕宇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华熙生物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2020年,公安机关就对李振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做出立案侦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此案被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司法程序已终结,李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在2018年事发之际就向华熙集团写下过道歉信。当时,李某在信中承认:“在本次发债过程中,由于我的法律意识淡泊,自己设立应城麦锡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拿奖金,出现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 据天眼查,应城麦锡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成立于2017年12月28日,但在2019年8月22日就被注销。

在道歉信中,李某在报证追回公司已支付的900万资金之际,还愿意对公司进行经济赔偿150万作为惩罚。不过,华熙生物方面表示,当时华熙集团法人赵燕女士考虑到李某家庭生活有实际困难,且家中尚有两位幼女,在其退回900万元职务侵占款项的前提下,免除了其个人承诺要支付给华熙集团的经济赔偿款。

此外,华熙生物方面表示,在该公司2019年申报IPO过程中,曾有人以发行可交换债、财务造假、税收等相关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举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出具《举报信核查函》,明确要求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对举报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随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确认:相关事项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不构成上市障碍。

2019年11月,华熙生物经监管机构审核后顺利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华熙生物表态:“将依法追究恶意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针对当前事件,华熙生物称,将依法追究恶意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方面表示,7月25日,李某在境外网站及个人社交媒体账号散布传播关于我司的严重不实信息,内容纯属捏造,恶意歪曲事实,其中部分内容涉及政治谣言;与此同时,ID“江东猫草”“源深路炒家”“江左子都”“浪猪灰头林登万”几乎在同一时点于微博发布相同信息(李某朋友圈截图),散布相关消息;上述谣言信息,对我司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也对资本市场的良好认知环境和舆论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华熙生物方面提出,李某称其为“被栽赃陷害的犯罪嫌疑人”,与司法结论相悖;其职务侵占行为已由公安机关侦查、司法机关确认,事实清楚、法律程序完备;其在境外平台编造“千亿帝国内幕”“为家人而战”等话术,本质是试图通过舆论混淆视听,掩盖自身违法犯罪事实;李某行为已严重损害中国民营企业声誉,涉嫌诽谤犯罪。

7月28日与7月29日,华熙生物的股价表现尚且稳定,没有出现显著波动。

华熙生物是国内玻尿酸产业的头部公司,巅峰时期的营收在60亿元以上,这样的营收规模在A股医药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水平。产品线上,企业利用自身在产业的影响力,打造了包括润百颜、夸迪、米蓓尔、肌活在内的知名品牌,也一度是“国民爆款”。

华熙生物认为“李某的造谣行为具有恶劣影响”。该企业提出,从其自身权益来看,前员工李某在境外网站发布大量不实言论,内容纯属捏造,恶意歪曲事实,造谣、抹黑企业及相关人员,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干扰了正常经营活动,这些不实信息还在微博等境内平台传播,如任其扩散,将严重阻碍企业发展。

就信息性质而言,华熙生物方面表示,李某言论的性质极其恶劣,它并非是单纯的个人恩怨表达,其中还涉及政治谣言,且由境外网站发布后境内外联动传播;这种行为不仅针对了企业,更试图抹黑国家重大决策和政治制度,上述不良行径会对企业的声誉乃至运营构成冲击。

从市场环境角度讲,华熙生物是中国生物科技产业的龙头公司。该公司强调,李某的行为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网络环境,更与中央网信办 “清朗” 专项整治行动中整治涉企网络 “黑嘴” 的要求相悖。

此外,华熙生物呼吁:“请广大公众运用专业辨识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认知环境和舆论环境,不给恶意编造和政治谣言提供任何再传播空间。”同时,企业也向造谣者发出告诫:境外也不是法外之地,造谣滋事、破坏安定团结的发展环境,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严正抵制一切境外造谣、境内传谣行为,坚信公众能够识破相关抹黑伎俩,携手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和公平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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