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陈某被某相声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置顶“挂人”,这事“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就是:陈某观看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后,发布观后感,与演员粉丝发生争执。掌握该相声演员粉丝超话账号的孟某、高某,将陈某的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俗称“挂人”),号召其他粉丝投诉、网暴陈某。陈某还收到众多粉丝的私聊辱骂。之后,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孟某、高某删除相关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的判决完全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对本案作出评析:将他人网络身份信息置顶公示、号召他人投诉,容易使公众对“被挂者”的形象和名誉产生误解或负面评价,甚至逐渐演变为对“被挂者”的网暴,制造社会矛盾和冲突。对此,应予杜绝和制止。
这起典型案例,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明确对于盛行饭圈的“开盒挂人”说不,向公众释明了其严重的社会危害,向粉丝画下了行为红线。
“开盒挂人”是一种畸形、激进的饭圈集体行动,已经对不特定的公众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伤害,甚至堪称“网络恐怖主义”。这导致网民在网上发言时战战兢兢,不敢点评一些流量明星,生怕坠入网暴深渊当中。
前不久,某不满14周岁的女生在加拿大,将一名中国孕妇的个人信息挂在网上,鼓动他人去网暴,起因仅仅是这名孕妇误入某韩国女星粉丝尬吹“明星坐飞机太辛苦,是魔鬼行程”的跟评区,说了一两句“坐飞机有什么辛苦的”的大实话。受害者“冒犯”之轻和“开盒挂人”伤害之重,形成鲜明对比,还是说明:“开盒挂人”所受处罚之轻和伤害之重之间不成比例,这才导致一些粉丝有恃无恐,不惧法律后果,只求通过“挂人”达到控评的目的。
最高法公布的这起案例也是如此,陈某仅仅只是点评了某相声演员的表演,就遭遇了明星超话账号的疯狂“挂人”伤害。疯狂粉丝为维护偶像声誉、流量、资源,无所不用其极,“开盒挂人”已经成为饭圈日常化控制负面言论、打击“不同声音”的手段。很多现实生活中看似文静和善的年轻人,在“挂人”时就变得乖张暴戾、阴狠残暴。
还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民事案件当中,受到法律处理的是掌握超话账号的明星粉丝,但明星是“开盒挂人”的“实际受益人”,却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仅是本案,很多案件当中都是明星的粉丝冲锋陷阵,不惜违法违规,泄露他人隐私、污言秽语伤人,目的就是维护明星,为其控风评、铺花路、抢资源、争C位。对于“挂人”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明星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惩罚,甚至都不愿意出来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粉丝行为。
虽然不是明星主动指使自己的粉丝去网暴他人,但事实上他们是网暴行为的“受益人”,往往也没有积极干预、制止违法损害的发生、扩大。而且,粉丝和偶像之间形成一个边界相对模糊,但核心利益高度绑定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两者之间应构成“代理”关系——特定场景下,明星也要对粉丝的行为负责。
在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肃治理“开盒挂人”“网络厕所”等问题之后,是不是也需要进一步压实明星规范粉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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